网上做广告招揽客户,事先谈好搬家的全部费用为350元,谁知到最后变成5000元,不给钱就不给货,看似一起简单的经济纠纷,其实还隐藏着其他违法犯罪。近日,济南市公安局长清分局破获一起全省首例“套路搬”团伙犯罪案件。该团伙从2019年5月至9月,作案30余起,涉案金额7万—8万元。目前,公安机关已抓获该犯罪集团十五名成员,均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双方各执一词,原因蹊跷引民警注意
2019年9月27日,济南市公安局长清区分局接到辖区倪先生报警:在长清区某写字楼内,被几名自称“蚂蚁搬家”公司的工人敲诈5000元。
接警后,分局大学路派出所民警很快到达现场。经民警询问得知,报警人倪先生从某网站平台搜索联系了一家名为“蚂蚁搬家”的搬家公司,约定27日上午搬运公司物品,并告知了对方所需搬运物品及路程,搬家公司客服人员回复称,全部费用为350元。然而,27日上午搬运工人将物品装上搬运厢货车后,又列出人工费、拆装费等费用,总费用合计为5000元,价格足足多出了十多倍。倪先生对搬家公司的收费提出异议,并要求停止合作,而对方告知“不给钱就不给货”。
倪先生认为搬家公司员工坐地起价的行为有敲诈的违法嫌疑,遂报警求助。
派出所民警现场核查了搬运工人李某利、刘某荣等人身份,通过警务平台信息关联确认2019年7月29日一起类似的警情中,也有李某利、刘某荣参与。
在民警一开始的询问中,李某利等人坚称自己系搬家公司员工,“公司客服与客户沟通价格为搬家车辆的出车费,其从公司接活后,公司让员工根据所需搬运物品及距离实际情况收费”。
与李某利等人的陈述截然不同的是,报警人倪先生称其在与客服沟通时明确告知对方搬运物品数量特征、是否需要拆装及搬运的路程,客服回复350元就是所需全部费用,而且客服承诺只需一辆厢式货车即可搬运完成,但9月27日当天却来了两辆厢式货车。
搬家公司客服疑似串通演“双簧”
双方各执一词,没有其他直接证据证明任何一方说法的真实性,怎么办?
民警调取了7月29日的警情处置情况,在“7·29”警情中,综合报警人方女士的陈述和相关情况,民警分析李某利等人的陈述有很大的问题。
当事人一方有不如实提供证据的情况,而且很有可能是多人串供,这引起办案民警的重视。
在接下来的工作中,民警再次调取了李某利等人的相关记录,发现了猫腻——李某利等人与所谓的“公司客服”疑似串通演“双簧”。
通过分析相关信息,民警确定李某利、刘某荣等人假借搬家向客户敲诈财物的犯罪嫌疑,随即加大了审查力度。
经讯问,李某利、刘某荣等六名嫌疑人供述了犯罪事实。犯罪嫌疑人先在网上注册名字和“蚂蚁搬家”“老兵搬家”相同或相似的搬家公司,再通过互联网信息平台发布搬家信息,低价揽活后,将被害人的相关信息转给李某利、刘某荣等人,李某利等人采取交叉结伙方式待将被害人的物品搬运至厢货车上,然后在现场以人工费、拆装费等名义坐地起价,并以不卸货或将非法扣押被害人物品的方式实施威胁从而敲诈他人财物。民警很快确认了几起案件中向李某利等人提供被害人信息的犯罪嫌疑人李某国、王某飞,9月30日,民警依法将此二人传唤至公安机关接受调查。
敲诈团伙面罩被揭开
经公安机关侦查,一个以搬家公司业务为幌子的敲诈勒索犯罪集团的犯罪事实逐渐浮出水面。
为非法获取高额的经济利益,犯罪集团的人员分为“客户”信息源搜集和“敲杠子”实施两部分。
首先,负责“客户”信息源搜集的李某国、王某飞等人会在网上注册搬家公司,为混淆公众,这些搬家公司的名称均带有“蚂蚁”“老兵”等正规搬家公司名称的字眼,从互联网缴纳一定费用后发布信息招揽客户,其中有很少一部分上线从事信息员搜集的嫌疑人实际经营正规的搬家业务,但为了获取更高的经济利益,另外在网上注册并发布相关信息从事违法犯罪的行为。
搜集到信息源后,李某国、王某飞等人会向“客户”报出较低的成交价格,从而顺利将业务包揽,然后将信息转给会“敲杠子”“盘”(敲诈)客户的李某利、刘某荣等人。
负责信息源搜集的非法“提成”一般为最终犯罪所得的20%-25%。
接到信息源后,李某利、刘某荣等人自备搬家车辆,各自寻找、搭配工人成立搬家队伍,成员相对固定,根据被害人搬运物品实施结伙或单独作案。一般情况下,“能装一车的来两车,能装两车的来三车”,以此类推,其目的是方便以车、人为基数、以出车费、人工费等名义向客户索要费用。在与客户见面后,不探讨价格,当客户询问核实价格时,以沉默或“之前说好的”为搪塞,闭口不提具体数额。
将客户家具搬上车后锁上厢货车厢门,现场或将物品拉至目的地后列明细实行高价收费,在协商过程中采取“围攻”“人海”战术,压制受害人,获取谈判主动性,并扣帽子以“欺负农民工、下大力”等名义对客户实施道德绑架。
如被害人再次打电话联系负责信息源搜集的“公司客服”核实,“公司客服”会通过电话或微信“配合”告诉被害人之前谈好的价格是出车费,具体搬家费用以工人实际工作量为准,让被害人消除猜忌,按照嫌疑人现场提出的金额支付费用。如果被害人拨打110报警,嫌疑人串通上演价格纠纷双簧,蒙蔽公安机关调查。最终大多以与被害人软磨硬泡、不卸货或将家具拉走影响被害人正常生活等软暴力方式逼迫对方按照其标准或“协商”标准支付费用。
据了解,实施“敲杠子”人员的犯罪“提成”比例为实际犯罪所得金额的15%-25%。